發布日期:2022-11-17 來源:沈陽市大東區科技局
為加快推進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及發展,依據《大東區支持先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》(沈大東政辦發〔2021〕16號),現組織開展2022年雛鷹、瞪羚企業專項補助,具體內容如下:
一、支持標準及申報材料
(一)支持標準
對當年認定省級雛鷹企業給予10萬元后補助;對當年認定省級瞪羚企業給予100萬元后補助。
(二)政策解讀
如同時獲得《沈陽市新發展階段提升科技創新能力若干政策》(沈政發〔2021〕11號)中省級瞪羚獨角獸企業政策后補助的,按照差額兌付,實際補助金額為扣除市級補助資金的差額。
(三)申報條件
1.申報企業依法在大東區內注冊登記,具有獨立法人資格,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健全,資產及經營狀況良好,無不良信用記錄。
2.2021年度在大東區申報并獲得認定的雛鷹、瞪羚企業(由區科技局確認名單)。
(四)申報材料
1.封皮(附件1);
2.大東區雛鷹、瞪羚企業補助申報表(附件2正反面打?。?;
3.企業承諾書(附件3);
4.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(加蓋公章);
5.雛鷹、瞪羚企業認定證明材料;
6.近三個月的資產負債表、利潤表、現金流量表等企業財務報表復印件(每頁加蓋企業公章)。
二、申報及審批流程
(一)提交申報材料
區科技局發布申報通知,企業自愿申報并提供申報材料,膠裝紙質版一式三份送至大東區科技局(小什字街140號4樓科技管理科)、PDF電子版一份發送至郵箱(ddqkjj@163.com)。申報時間自即日起至2022年11月19日止。
(二)材料審核
區科技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,對申報材料不全、不符合申報條件的不予受理。
(三)社會公示
將擬支持企業名單通過區政府官網向社會公示,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。
(四)區政府審批
在公示期結束且無異議的情況下,經區科技局黨組會議審議后,將資金擬安排方案及擬支持企業名單呈報區政府審批通過。
(五)資金撥付
資金安排方案及政策后補助名單批準后,按規定程序將資金撥付給相關企業。
三、監督管理
(一)申報企業對申報事項的真實性、合規性和資金使用負直接責任。
(二)區科技局負責組織實施《大東區支持先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》中的科技政策條款,承擔申報材料審核責任,并會同區財政局負責加強資金監管,區審計局負責加強資金項目的審計監督。
(三)對弄虛作假、虛報、冒領補貼資金等違紀行為,除追繳資金外,取消該企業申報科技相關政策的資格,并列入信用信息“黑名單”。對涉嫌犯罪的企業和個人,依法移送有關機關處理。
四、其他事項
(一)同一企業當年同時獲得高新技術企業、雛鷹企業、瞪羚企業、獨角獸企業補助資金的,按照就高補助資金原則,不予重復支持。
(二)與區政府、歐盟開發區單獨簽訂協議的企業,按協議執行,不再享受本政策優惠。
(三)企業自獲得政策支持之日起,五年內遷出大東區的,需按照承諾約定,將政策獎勵資金退還至大東區財政專項賬戶。如不履行退還義務,區科技局會同區財政局依法予以追繳。
咨詢電話:88728126???88728306
擬稿人:王強,審核人:吳英華